吉林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八年位居全国前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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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在北京联合主办2023年《法治蓝皮书》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,并发布了《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(2022)》,连续第12年对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开展第三方评估。
评估结果显示,2022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排名中,吉林高院在全国32家高级法院中排名第1位。长春中院在49家中级法院中排名第6位,吉林中院排名第9位。这是自2015年以来,吉林高院、长春中院、吉林中院在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排名中连续八年位居全国前列。在全国124家基层法院排名中,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排名第1位,延吉市法院排名第2位,松原市宁江区法院排名第3位,前郭县法院排名第4位。
近年来,吉林法院坚持依法公开,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工作,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,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活动、知悉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。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,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,又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。制定出台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》等规范性文件,加强规范指引,明确司法公开的内容、方式和程序,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。创新开展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,实现公开平台、公开标准、信息技术应用和司法公开理论研究工作的“一体化”推进落实,持续保持司法公开高水平发展。
此外,长春中院创新打造审判管理“四统一机制”,公开开庭审理大要案,公开发布民法典实施典型案例,始终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目标,推进司法公开深入开展。吉林中院坚持向科技借力,以数字赋能,持续推进“公正与效率”主题,通过构建开放、动态、透明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设,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。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司法的公开、透明,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、新期待,在一站式诉讼服务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、普法宣传、代表委员监督等多项工作中,践行阳光司法。前郭县法院在立案、审判、执行多个环节,实现以公开促公正、促效率、促廉洁,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的“可视化”。
作者: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梦卓 实习生 于金洋